關於德國的集會遊行法
by tucci
在德國,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是受到位階最高的憲法保障的:
德國憲法第八條
第1項:所有德國人都有權利在不經登記、不待批准的情況下,和平與不攜帶武器地進行集會。
第2項:當集會為露天進行時,這項權利可以透過法律或由於一項法律而加以限制。
有幾個項目需要注意:
by tucci
在德國,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是受到位階最高的憲法保障的:
德國憲法第八條
第1項:所有德國人都有權利在不經登記、不待批准的情況下,和平與不攜帶武器地進行集會。
第2項:當集會為露天進行時,這項權利可以透過法律或由於一項法律而加以限制。
有幾個項目需要注意:
官方網站:野草莓運動: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11/08:1106action的主題歌曲:野莓之聲,作者nevellen
我已經睜開眼了 撐過甦醒的疼痛
我伸開雙手迎接四方的風 抖落刺骨的操縱
我不是溫室花朵 你也不用假裝溫柔
我學不會你們虛偽的臉孔 只會、真實、面對、自我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們背叛自己以後 不要連我們一起出售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丟棄了信念以後 灰燼裡我們選擇出走
安靜不代表認同 和平不代表承受
你的傲慢再一次燙傷了我
這一次我不會沈默
*repeat 副歌
11/09更新:
action1106正式改名為「野草莓運動」
恩的領域:TWAction1106 台灣 1106 靜坐行動 7號記錄
書籤網站的資料匯整:Action 1106 反集會遊行法抗議行動
相關閱讀:
南方電子報:2008.11.04 圓山飯店 警察侵犯人權事件記錄
CoffeeShop: 暴力,我嚐到了--來自中華民國的警察!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建議的修法草案
11/08MILIFONOH:行動藝術團逮捕事件
抗議行動發起人的聲明: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by caffen(補充版)
為了陳雲林來訪,除了幾近戒嚴手段的保安措施,箝制新聞媒體的手段也跟著翻新。徵得同意後,從不公開的「野百合論壇」上轉貼幾段一位線上記者的直接消息,因為顧慮人身安全,所以姑隱作者之名。
by caffen
這兩天看新聞看到吐血。
為了陳雲林來訪,警方這兩天恣意擴大執勤裁量權的範圍,種種行為,令人髮指。這些是誰的警察?台灣人還是大陸人?是誰賦稅給的薪水?台灣人還是大陸人?
在此呼籲:請求「國家」賠償吧!
所有受到傷害的民眾,集體蒐證打官司。請求「國家」賠償!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三條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
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根據行使法的第四章救濟途徑,第二十九條到第三十一條,有救濟程序的相關規定,民眾不服警方執勤作法,有越權嫌疑,可依上述條文第二十九條規定,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可向警方要求書面紀錄,再據以提起訴願和打行政官司。
根據第三十、三十一條,警方執行公權力時,有意或無意間還造成人民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可訴願或者打行政訴訟,並要求國家賠償。
如果,我們還自認是一個「國家」的話,請近日所有受到警察非法驅離與橫暴對待的同胞,大家一起具狀上告吧。
by Tucci, September 29, 2008 at 07:58 PM
聯合報施靜茹的報導:三聚氰胺容許量》紐國5ppm 歐盟2.5ppm
歐盟和紐西蘭的食品安全官方網站,昨天都緊急貼出三聚氰胺容許量最新公告,其中歐盟將容許量訂為二點五ppm(百萬分之一濃度),衛生署雖已初步掌握,但不敢告訴台灣民眾。
如果這是真的,那真是令人驚訝的事。
但是報導中引述的歐盟食品安全局是怎麼說的呢?實際上是,歐盟為了保護居民的健康,向食品安全局的專家諮詢,問問看現在這個污染事件對歐盟居民健康的危害有多大 :
EFSA assesses possible risks related to melamine in composite foods from China
EFSA’s scientists today issued a statement saying that if adults in Europe were to consume chocolates and biscuits containing contaminated milk powder, they would not exceed the TDI (Tolerable Daily Intake) of 0.5 mg/kg body weight, even in worst case scenarios
歐盟食安局的專家是說,三聚氰胺的每日服用危害值是每公斤體重0.5mg,以目前歐盟進口中國此類產品跟一般居民食用此類食品的狀況來評估,目前並沒有重大危險。
這個TDI數據,是用來評估一個人吃到毒物或有害物質的時候,吃到多少時會開始對身體造成危害。在三聚氰胺的情況,是每公斤體重每天0.5mg,超過就有危險。
這個數據跟「食品裡的三聚氰胺含量標準」完全沒有關係,兩者也根本無法換算。簡單說,多氯聯苯跟戴奧辛也都會有TDI這種數值,但是不表示官方就可以容許這些物質存在於食物內。因為你不知道民眾會吃多少。微量的污染遇到過量的服用,一樣會造成損害。
by Tucci September 16, 2008 at 06:23 PM
美國金融界問題真是嚴重。從一個一般的平民與非專業的報紙讀者的角度看去,我很不能理解這個風暴何以如此之巨大。美國前五大金融投資機構,今年就完蛋三家(貝爾史登、美林被收購,李曼兄弟倒閉),還加上兩家國家房貸公司,承擔美國一半以上的優質房屋貸款市場。這全部都只是因為一個次級房貸市場的崩潰嗎?難道這些公司全部只做這塊市場嗎?,當然不是,他們的營運與應該是分佈全世界的,而次級房貸作的是信用較差、收入較低的民眾的生意。可是次級房貸問題一暴開,這些顯赫的機構卻都完蛋了。我很想知道原因何在。
by Tucci, August 20, 2008 at 11:38 PM
近來過著通訊不良的生活。我使用的是民營電信提供的電話跟網路整合的服務,以前簽約的時候不知道當中的厲害,當時只想要擺脫煩人的德國電信。然而,不知道是我這個地址特別倒楣,還是所住的地方太過偏僻,還是這間公司整個有問題,總之新服務常常出鎚。
這當中的厲害就是,電話跟網路既然是整合的,只要服務一出問題,對外的聯絡就完全中斷。真的是完全斷絕,連警察與消防隊都無法撥通。
如果只是像一般停電那樣停個一兩小時,那也無所謂。可惜這種故障一來就是好幾天,上次最長持續了一個星期。
by Tucci, August 02, 2008
Tucci: 今天讀Die Zeit一篇報導,提到一些中國當前的法治與警察體制的細節,是以前不太清楚的。本想全篇翻譯,但時間不太允許,就簡短提幾點。
以下內容與簡述摘自Die Zeit記者Angela Köckritz的報導「人的生活,輕如鴻毛」(Das Menschenleben, ein Leichtgewicht, 31. Juli 2008政治版第3版。)
中國是不是一個法治國家?
從立法的角度,是有這個模樣。中國在過去25年裡面,頒布或修正了四百部法律,一千部行政規範,以及超過一萬種的地方法規。當中也有很先進的地方,例如環境保護法規即受到國際環保組織的讚揚。
by Picton 轉寄
Picton: 這是朋友的兒子所組的樂團本週的表演活動,我雖早已脫離青春期,但體內的青春還是無時無刻不在發熱,在嚮往著這些音樂種子的勾引。音樂無疆界,沒有規定什麼年齡要聽什麼音樂,有空的話,週六到西門町走一遭吧,享受一下久已不曾的熱汗淋漓和青春的吶喊!
taimaica soundsystem (台買加環繞音效) @ CAMPO 三週年12小時狂歡派對
打從CAMPO創辦的第一年,從以前只有兩位DJ放歌的taimaica soundsystem DJ SET...
taimaica soundsystem就一直深受CAMPO的照顧,參與大大小小的創意市集。 如今CAMPO邁入3週年,而taimaica soundsystem的演出也進入9位團員的LIVE SET... 我們將再次登上夜巴黎大舞廳,首度為CAMPO帶來聲音與影像 (visual+sound)的完整演出!
2008 年7月26日 下午3點開始,從電影公園到夜巴黎大舞廳,CAMPO 三週年邀你一同來慶祝!
by xhong 代貼
邀請您加入連署 反對淡北快速道路,守護河岸景觀生態!
今年(2008),台北縣政府宣布將興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該路從北市大度路進入採高架越過關渡大橋後,由平面道路沿淡水河畔行進到紅樹林站再越過銜接登輝大道,但衡諸我們對淡水、竹圍與台2線的環境現況了解,我們堅決反對且質疑:
by caffen 轉貼
caffen註:一位朋友在一個不公開論壇上,以程序和法律面的觀點,分析莊國榮被政大解聘事件,清晰有力。全文有對話脈絡,對話集中在莊國榮粗口事件是否構成性騷擾,以及政大懲處的比例原則是否恰當。徵得作者同意後,轉貼在此。因作者不願曝光,姑隱其名。
莊國榮的案子如果構成性騷擾(雖然可能是從非常廣義,非常模糊的層次來說)或是性別歧視(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是不是要一下子拉到解雇(不續聘)的層次?這中間難道沒有其他的手段來懲處?警告、申誡、記過,難道不行嗎?
他言行侵害的「法益」(法律保障的利益)究竟多大?手段和目的之間是不是有關連,是否平衡?這些都必須是正當法律程序所要討論的。
不是鄉民說他該殺,就直接拖出去斬首了。更何況他是不是該「殺」(解雇),都還有討論的空間。
莊國榮在學術意見上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公法學者,對於相關的行政法爭議,相信他自己也瞭然於胸,不需旁人抓刀。不過,我隨便想到幾點,從程序面和法律面,或許可以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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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uzz May 28, 2008
昨晚政府臨時宣佈油價上漲時,我正巧在路上,還完全不知情,只是納悶,經常來往的幾個路口又沒事故,怎會變得特別塞?等逼近中油的加油站,看到成串的車陣時,才意會到大概是油價要漲了。這差不多是台灣過去一年實施浮動油價機制後,每逢油價上漲前一天的固定景觀了。我私心忖度,這大概也是台灣人還沒習慣高油價的心態使然吧。大約在一年多前,當台積電老教頭張忠謀預估國際原油每桶價格會破100美元時,我記得台灣有些包括企業界、科技業在內的人士還說這是國際掮客炒作原油市場的短期現象,或環保相關產業人士的危言聳聽,不足為慮。甚至有人預期,國際原油價格勢將崩盤。不過,時至今日,大概已經沒人敢說國際原油價格超過一桶200美元是阿婆生子的代誌了吧。在可預見的將來,全球的能源價格隨著中國、印度、東南亞和南美等新興市場的需求與日俱增而持續上揚,恐怕也是在所難免的趨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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