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金川以什麼身份參加WHA??台灣人的健康不需要中國監護
by caffen
晚上在苦勞網看到一則新聞:
台灣的旅歐留學生與僑民抗議葉金川事件
在網路搜尋看到比較清楚的報導:台灣2009WHA於日內瓦
請問葉金川和馬總統,我們以什麼樣的身份參與WHA??
只有一句話:台灣人的健康不需要中國監護
台灣有很多籌碼都被自己短視近利的政府犧牲掉了!
by caffen
晚上在苦勞網看到一則新聞:
在網路搜尋看到比較清楚的報導:台灣2009WHA於日內瓦
請問葉金川和馬總統,我們以什麼樣的身份參與WHA??
只有一句話:台灣人的健康不需要中國監護
台灣有很多籌碼都被自己短視近利的政府犧牲掉了!
by caffen
意外得知少年時的同學因肝癌去世。
上個月的事了。到今天才看到。剛剛,看著看著葬禮的照片,一片片哀傷掉落。
是個多麼溫暖的人啊!還這麼年輕。
兩三年前,意外接到他的Mail。他輾轉透過報社的人脈找到我的聯絡方式,問我到底什麼時候畢業,什麼時候回台灣,回去記得要聯絡。那封信讓我感動,因為相隔二十年還被人記得與關心。後來,來回通了幾次mail,因我的疏懶與孤癖,又慢慢失聯。算一下時間,失聯的開始,應該是他得肝癌的起頭。
by caffen
賈木許曾經拍過一部短片集:: Coffee and Cigarettes。驚為天人。 第一段是那個拍「美麗人生」義大利導演Roberto Benigni和Steven Wright在1986年留下的對話:
(Roberto神經兮兮地抽煙喝咖啡,用他義大利腔的英文無頭緒跳躍的對話方式,令人叫絕。不過,這裡好像應該用義大利的濃縮咖啡才能襯得起Roberto的神經質,而不是美式清如水的咖啡啊!)
by 湯志傑 (caffen轉貼)
(caffen註:湯志傑寫本文是始於與學生互動中激起的諸般想法。本文最早公開貼於 台灣學界守護民主平台。這個Blog是台灣學者集力守護台灣民主的發聲平台,目前為止超過八百多名學者連署抗議國家暴力、聲援靜坐學生。學者最新行動是十一月二十四號,至監察院陳情暨檢舉的活動。本文後來轉貼於台灣主權觀測站。Blah版徵得作者同意,貼上完整加註釋版。 )
國、民兩黨,乃至所有的「大人們」,我們準備好了嗎?
當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黨都釋出傾向朝報備制的方向修改集遊法的訊息,同時野草莓學運卻無法匯聚足夠的(人氣)壓力,逼得馬政府與劉內閣挺不住而道歉究責,以致最初的新鮮感一過,便因缺乏衝突點而無法繼續吸引主流媒體的關注,乃至自己也因多日堅持下來兵乏馬困,內部不乏收場之議,似乎內外都不看好,只靜待其自然結束之際,身為「大人」的我們必須反躬自問,我們是否曾真的認真聽過他們的聲音,是否真的了解這些單純而素樸的年輕人為何能一再創造驚奇,是否曾好好利用過他們提供的這個機會,真誠而深刻地反省過自己的所作所為與台灣當下所面對的困境?還是,我們依然一如故我地把這看成小孩子的遊戲與年輕人的天真囈語,依然按照我們舊有的思維邏輯來看待這個尚不知該如何命名的新物種,以致錯失這次難得的反省機會,而要有再次滿地找眼鏡的準備?
by caffen(補充版)
為了陳雲林來訪,除了幾近戒嚴手段的保安措施,箝制新聞媒體的手段也跟著翻新。徵得同意後,從不公開的「野百合論壇」上轉貼幾段一位線上記者的直接消息,因為顧慮人身安全,所以姑隱作者之名。
by caffen
這兩天看新聞看到吐血。
為了陳雲林來訪,警方這兩天恣意擴大執勤裁量權的範圍,種種行為,令人髮指。這些是誰的警察?台灣人還是大陸人?是誰賦稅給的薪水?台灣人還是大陸人?
在此呼籲:請求「國家」賠償吧!
所有受到傷害的民眾,集體蒐證打官司。請求「國家」賠償!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三條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
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根據行使法的第四章救濟途徑,第二十九條到第三十一條,有救濟程序的相關規定,民眾不服警方執勤作法,有越權嫌疑,可依上述條文第二十九條規定,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可向警方要求書面紀錄,再據以提起訴願和打行政官司。
根據第三十、三十一條,警方執行公權力時,有意或無意間還造成人民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可訴願或者打行政訴訟,並要求國家賠償。
如果,我們還自認是一個「國家」的話,請近日所有受到警察非法驅離與橫暴對待的同胞,大家一起具狀上告吧。
by caffen 轉貼
caffen註:一位朋友在一個不公開論壇上,以程序和法律面的觀點,分析莊國榮被政大解聘事件,清晰有力。全文有對話脈絡,對話集中在莊國榮粗口事件是否構成性騷擾,以及政大懲處的比例原則是否恰當。徵得作者同意後,轉貼在此。因作者不願曝光,姑隱其名。
莊國榮的案子如果構成性騷擾(雖然可能是從非常廣義,非常模糊的層次來說)或是性別歧視(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是不是要一下子拉到解雇(不續聘)的層次?這中間難道沒有其他的手段來懲處?警告、申誡、記過,難道不行嗎?
他言行侵害的「法益」(法律保障的利益)究竟多大?手段和目的之間是不是有關連,是否平衡?這些都必須是正當法律程序所要討論的。
不是鄉民說他該殺,就直接拖出去斬首了。更何況他是不是該「殺」(解雇),都還有討論的空間。
莊國榮在學術意見上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公法學者,對於相關的行政法爭議,相信他自己也瞭然於胸,不需旁人抓刀。不過,我隨便想到幾點,從程序面和法律面,或許可以補充一下:
by caffen May 27, 2008
做了一回奢侈事。 街的拐角,有一家傳統老兒童玩具店要關門了,玩具全部打折。買了許多不必要的小玩意。
有陣子這條街是我固定散步的路線,這家店是一對臉色祥和的老夫婦開的,店很小,東西很多,賣的是德國傳統手工玩偶、木製玩具、積木、音樂鐘、燭台、噴煙玩偶。我經常貼在玻璃上看裡面小偶人的臉。
caffen轉貼
caffen說明:在與媒體對抗 莊國榮會不會搞砸了綠營的熱情?那裡看到有人轉貼顧忠華聲援莊國榮的文章。因為顧忠華文中說明,期望透過網路傳播,給莊國榮一點公道。所以,直接從媒抗轉貼過來。
莊國榮從之前拆除中正紀念碑之時回家找媽媽之言,到對馬英九亡父的粗口, 胖腳曾經小批莊國榮不該抱有類型化的偏見。當莊國榮成為背負民進黨敗選的各方之責時,顧忠華在這時候寫下這篇文章,透過網路上為莊國榮發聲,對我來說,這是一種勇氣也是一種風骨。 自由時報沒有登顧忠華這篇文章,卻登了另外一篇,陳泓盟所寫更直接更嗆的短文政大,政治最大。兩文對照,討厭莊國榮,贊成莊國榮的人,都得面對民主社會裡言論自由的問題。在民主社會裡,出言不遜,發言有失身份,是否構成剝奪一個人工作權的理由??莊國榮現象,其實正是檢驗我們社會裡民主成熟度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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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最近莊國榮事件因與選舉掛鉤,鬧得沸沸揚揚,甚至無限上綱到要求政大解聘他,我一方面覺得這是言論自由的範疇,另一方面由當事人吳家政出面抨擊馬鶴凌,可
見此事非虛構,莊國榮不應受到「單向度道德」與「媒體加政治」的迫害,所以寫了一篇評論。由於自由時報不願刊登,只能透過網路傳播,麻煩各位幫忙轉寄,至
少還給莊國榮一些公道,謝謝。
忠華 敬上
異哉!單向度的道德──「莊國榮現象」的省思
顧忠華/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
316當天,教育部主秘莊國榮因為在造勢場合批評馬英九父親生前行為,被認為過於粗暴,引發了連續幾天的媒體操弄,乃至形成輿論壓力,要求政治大
學不准許莊主秘回公行系任教。這起風波有好幾個層面值得吾人省思,尤其在一片「道德」撻伐下,我們不難窺見這種道德觀的「單向度」特質,成為台灣社會另一
種「以禮殺人」的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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